[图文](转发)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 2015.03.18
  • 新闻

各院(部):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第2周起实施(2015年3月16日——3月27日)。现将该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部)认真组织落实,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一、组织领导

期初教学检查由杨芝萍院长为检查组组长,教务处负责组织工作、检查结果汇总及现状分析与总结,各院(部)负责检查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二、检查内容

1.“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安排情况;各院(部)教学档案整理与归档情况。

        2.高职课程《课程标准》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情况。主要检查各门课程是否按时、按质、按量组织编写。

3.课堂教学:主要检查各门课程是否写好授课计划,教学内容是否完整,教师授课是否认真规范;是否做好教学情况登记,公开教学与听课是否安排。

4.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开课安排情况;2015届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情况。

5.学习风气:检查学生学习态度、课堂出勤率、学习纪律、课堂氛围、作业质量、学习环境等。

6.班级管理队伍:要求各院(部)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确实发挥班干和教学信息员的反馈沟通作用。

7.省级技能比赛集训情况:本次12个专业技能比赛项目是否停课集训,每周集训进展情况,是否安排专人跟踪负责。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三阶段进行,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和学院抽查、各院(部)自查总结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自查(3月16日——20日)。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教学检查小组(以院负责人、秘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员等组成),联系各教学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制订检查计划,严格检查各专任教师执行教学常规工作,如课程标准、PPT、教案、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记录等有关材料,并将自查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各一份。

第二阶段:(3月16日——20日)以杨芝萍院长带队,组织教务处、校督导组等有关人员到各教学单位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并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与整改(3月23日——27日)。要求各教学单位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教务处将在《教学督导简报》中通报检查中发现的优、缺点及整改情况。

四、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注意实效。各院(部)根据此通知精神,做出具体检查安排,要求规范教学常规管理。

2.挖掘特色,树立典型。各院(部)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挖掘集体或个人在执行教学管理与教学常规中的好经验,树立典型,并加以推广。

3.各教学单位汇报材料要做到重点突出,真实可信,做到有分析,有结论,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4.各院(部)期初教学检查小结和有关材料应3月23日前提交教务处 。

附件:

1.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检查表

                               

教务处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