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司法局建立“三项机制”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 发布日期: 2024-05-0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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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海区司法局切实发挥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以“三大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以研判机制把控源头。将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制发行政行为风险点提示,向部门、地区提出类案行政违法预警和防范建议。选聘42名法治审查员,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等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今年以来,共审查执法领域内容35项,发现解决问题4个。二是以联动机制精准治理。全面深化府院联动,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行政诉讼疑难复杂、有败诉风险的案件,不定期召开研讨会议,研究剖析案件争议焦点,为统一裁判尺度、高效处理类案指明方向,不断提升全区行政应诉质效。2024年,共组织败诉风险案件研讨会6次,分析研讨行政败诉风险案件4件。三是以督导机制夯实责任。建立行政应诉季度通报制度,对行政诉讼发案量及败诉率处于高位的部门予以警示。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巡察范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巡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确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信息来源: 镇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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