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出台浙江省首部关于戏剧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

  • 发布日期: 2024-04-0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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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满票通过,将于5月1日起实施。作为浙江省首部戏剧类地方性法规,《条例》聚焦婺剧保护传承发展的难点痛点,在保护传承对象、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发展转化、政策支持保障等层面作出规定,旨在破解保护制度不完善、传承体系不健全、人才培养不充分等现实问题,提升保护水平,激发传承活力,推动创新发展,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厚植保护传承沃土。《条例》对婺剧保护传承对象进行明确,创设婺剧资源名录保护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设立婺剧保护传承发展专项资金,将婺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将婺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规定每年11月3日所在周为婺剧宣传周,支持婺剧惠民演出、婺剧文化进校园,形成政府主导、剧团共生、社会参与的良好发展生态。二是强化人才培养,保障“出人出戏出圈”。《条例》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婺剧编剧、导演、舞美、音乐、表演、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培育,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婺剧相关专业或课程,支持婺剧院团与院校合作培养婺剧人才;明确要求建立婺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制和婺剧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婺剧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的职数激励政策,为婺剧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创新发展转化,激发文化传承活力。《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支持婺剧院团、专业院校创作精品剧目、制作婺剧影视;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婺剧院团可以引进、征集、购买新编婺剧剧目;婺剧院团应当创作、编排、演出适合各类群体观演需求的优秀剧目,鼓励创作适合线上观演的婺剧动漫和影视作品,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发展婺剧演播新业态,提高婺剧影响力和传播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信息来源: 金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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