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立法助推畲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2024-03-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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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景宁县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自治县立法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畲医药发展条例》,全力破解畲医药产业在范围、畲医师认定、药材产业发展等方面难题,助推畲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后,引进投资总计3.6亿元的“中国畲药谷”三叶青全产业链项目。一是破解“概念机制”难题。《条例》明确规定畲医药是中医药的一部分,从健全医疗服务机构、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推动畲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等五方面建立基本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畲医药在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破解“人才培养”难题。《条例》提出加强技能培训、组建畲医药专家委员会、实行畲医药传承人制度等措施,对畲医师认定标准作出规定,明确对在民族村、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从事中畲医药工作的人员给予优待,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该县与浙江中医药大学合作成立畲医药研究院,为畲医药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三是破解“持续发展”难题。《条例》要求将畲医药产业发展纳入自治县产业发展规划,将畲药材种植养殖纳入富民增收、乡村振兴政策支持范围,明确了政府在发展畲医药事业的主体责任,规定要加强对畲医药工作的领导、制定畲医药专项规划、建立健全畲医药管理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等,为畲医药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信息来源: 景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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