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出台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

  • 发布日期: 2024-02-0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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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衢州市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建管用”法规结构布局,制定出台《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条例围绕城市空间规划和绿色生态如何有机融合、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如何有机统筹等方面开展问题研究和条文设计,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推动碳账户体系建设,助力绿色生态建设。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碳账户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需构建碳账户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形成企业、个人的碳评价或碳积分制度。通过数据加密、数据脱敏等措施促进碳账户系统与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安全衔接。实现金融机构、商业、旅游服务业等行业能根据碳评价或碳积分为企业、百姓提供优质优惠服务的目标。二是量化可持续发展举措,助力综治水平提升。在城市建设方面,统筹绿廊、绿道建设,串联城乡公园、景区、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以满足公众户外活动需求;规定城市林荫路覆盖率需高于百分之八十五,对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拆墙透绿,合理有效增加绿色空间。在环境保护方面,对县(市、区)出境水质、空气环境质量做出明确规定,为本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明确指标和处罚依据。在社会治理方面,以立法支持海绵城市、儿童友好城市、无障碍城市、无废城市的建设工作,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三是保护文化传承与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将新时代衢州人文精神及“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入法入规,有效提升群众社会责任感。统筹推进南孔文化、烂柯围棋文化、江郎山、九华立春祭、西安高腔等本地特色文化相关的品牌创建、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工作,搭建特色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开展技艺传承培训、产品研发与生产经营、文艺演出、休闲娱乐等活动,实现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有效助力四省边际城市建设。

信息来源: 衢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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