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强化立法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立法领域改革

  • 发布日期: 2023-12-0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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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构建立法项目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完善行政立法审查工作机制,全面规范立法工作标准。一是完善立项论证制度。严格立法项目计划源头把关,通过主动谋划、拓宽征集渠道和范围、正反面论证、强化统筹协同等方式完善立法项目论证机制,增强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障和聚焦社会发展改革的形势需要,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提高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项目比重。今年以来,共完成立法审查项目13个法规和5个规章,完成规章清理修改规章8件,废止规章11件。二是完善立法审议制度。完善起草环节提前介入机制,共同研究法规规章草案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广泛征集立法草案意见建议,落实立法协商、专家论证等要求。建立法治审查委员会审查规章项目的制度,对规章合法性、主要制度、主要措施等进行专题审查。三是健全立法协调机制。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不定期进行立法工作会商。在法规项目起草审查环节,认真听取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落实重要法规“双组长”制度,重点研究解决立法项目重要制度设计等问题,落实立法项目正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进行专题协调制度。

信息来源: 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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