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制定《台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 2023-01-1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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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立足铁路S1线一期将于年底开通运营的实际,制定出台《台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工作体制方面。明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市人民政府对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轨道交通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理机构按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轨道交通运营日常监督管理、安全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二是安全运营方面。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对运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安全背景审查;定期检查、监测评估交通设施设备,及时养护维修和更新;配置进站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对乘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安全保护区方面。建立轨道交通实行安全保护区制度,将安全保护区分为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明确安全保护区划定程序、标志设置及维护、施工作业安全要求及动态监测、保护区巡查责任等制度。四是应急管理方面。立足应急处置闭环全链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理机构和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后续处置程序,并按照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

信息来源: 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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